2014年河北沧州市吴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1名)(3)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应届毕业生待提供毕业证及学历认证、个人档案,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根据公布的专业,每人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咨询电话:0317-7365033
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