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组织面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自治区商务厅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开考),笔试成绩只作为面试环节开考标准,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分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计算机岗位增加实际操作测试),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两个环节。
1.试讲。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均需试讲。试讲内容、方式根据课程或专业特点确定,试讲时间为15分钟。
2.结构化面试。所有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试讲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的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时间为5分钟。
3.实际操作测试。应聘计算机教师岗位人员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参加计算机应用实际操作测试。应聘工勤技能岗的人员无需进行试讲,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测试。测试时间为30分钟。
注: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考场安排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于学院人事部门网页内公布。
(三)综合考核
1.面试结束后,考核工作组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在学院人事部门网页上公布进入考核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核算方法:①除计算机教师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核算;②计算机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占40%,实际操作测试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20%核算;③工勤技能人员按实际操作测试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核算。
2.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者之前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有重大教学事故以及群众评价比较低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以及纪律监督组工作人员共同对笔试、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和综合考核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六、考试、考核组人员构成
1.笔试命题聘请院外专家负责。
2.面试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院内外专家在考试范围按规定命题。面试考官由院内教师和上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院外的专家组成。面试考官每组7名,院外专家的比例不少于面试考官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监考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承担。
4.阅卷、评卷、评分、录入成绩等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负责。
5.综合考核由学院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室以及用人部门负责。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结合考核的结果、优先条件及岗位的面试成绩按顺序和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到学院指定的,市级以上具有三甲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状况不合格者,体检资格顺延至同一岗位综合考核成绩次一顺位的人员。不按时参加统一体检安排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结果明确合格后,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通过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名单及其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发布在学院人事部门的网页上。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编制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办理有关的聘用、入编、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如在办理入编或增人计划手续时,未通过编制管理部门或上级人社部门审核的人员将取消聘用入编资格,聘用资格顺延至同一岗位综合考核成绩次一顺位的人员。
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及院内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过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学院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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