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西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公告(2)
1.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3.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面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5.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方能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并由市人民检察院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
6.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面试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在防城港人才网进行公布。
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体检和考核工作原则上在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复查。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