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瓦房店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2014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分配表》(附件3)中公布的分配计划,选择具体聘用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分配原则:考生按所考取的学科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不选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由其他应聘人员依次递补,选择工作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单位确定后,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被聘用人员服务期最少三年以上,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间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教师工作全程由瓦房店市监察局监督检查。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选择岗位、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瓦房店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电话
(0411)85611368
附件1:《2014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 |
附件2:《2014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报名表》 |
附件3:《2014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分配表》 |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瓦房店市教育局
二○一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