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天祝县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2)
三、待遇
根据省公安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交管系统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公发〔2011〕78号)精神,招聘的协管员每人每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1020元、执勤岗位补贴300元、加班补贴240元,共计1560元;服装费及培训费每人每年500元。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除公益性补助由人社局负责外,其余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招聘交通协管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天祝县交通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雷 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南文斌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守清 县公安局政委
任成林 县人社局局长
李有庆 县财政局局长
王生贵 县监察局局长
贾宗玺 县卫生局局长
何万良 县教育局局长
徐德昌 县就业局局长
徐国鹏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协管员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 王守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国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五、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和第七十一条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纪律,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违犯者依法依纪依规处理。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中有舞弊或欺骗行为的,取消资格;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公安局纪委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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