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编制招聘95人公告(3)
4.专职教学法律专业岗位:法律知识占50%,税收基础知识占20%,写作占30%。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携带证件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
(五)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于9月中旬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 )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于9月中旬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数量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若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时,资格复审人选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资格复审时,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招聘岗位有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考生还须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 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按照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应聘人员还需携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同底2寸证件照2张。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要真实、准确。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认定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按照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若有压缩招聘计划的,以压缩后的招聘计划为准)3倍的数量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统一公布。面试工作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负责,面试时间和地点于资格复审后在上述网站进行通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