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编制招聘95人公告(4)
(二)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百分制。信息中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专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实际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因个别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人数2倍的,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体检,否则,该考生自然淘汰,该岗位自动取消。
体检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甘肃省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履职能力等,对考察对象予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招聘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gs-n-tax.gov.cn)公布,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请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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