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3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职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
面试分值为百分制,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从综合知识、敬业精神、组织观念、沟通能力、仪态仪表、创新意识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
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职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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