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潮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雇员招聘公告(2)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者应事先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中下载并填写好《潮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5日共3天,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 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2、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毕业生报到证、在职的应提供单位证明、复员退伍军人应提供复员退伍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它材料提交原件。
3、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联系电话:0768-2286520,联系人:谢少波。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应于2014年8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公布。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公安院校毕业生、医(护)专业毕业生、退役士兵可给予加分,公安院校毕业生或医(护)专业毕业生加1分,退役士兵加1分,最高加分2分。根据笔试分数加上加分得出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站公布,考生应于面试前一天到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
七、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用人单位负责通知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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