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衡阳市南岳区事业单位招聘80名公告(3)
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递补不超过二次。
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的平均分。
③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岗位面试由试教和专业素养展示构成(试教成绩占40%,专业素养展示占6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执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④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成
①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②成绩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㈤体检
①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③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④体检地点待定。
⑤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㈥考察、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职位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3、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34-5663937(南岳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0734-5663962(南岳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0734-5663965(南岳区编办综合组)
0734-5668088(南岳区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但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 12个月的试用期),本次聘用人员统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的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原则上安排到南岳区后山三乡小学任教,幼儿教师原则上安排到农村幼儿园任教。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要诚信参与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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