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人事代理招聘公告(2)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起始学历和最高学历)。
(4)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起始学位和最高学位)。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应聘人员为中共党员的,需同时提供党员身份证明(需由所在党委加盖公章)。
(6)2B铅笔、橡皮、碳素钢笔等考试用具。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辅导员岗位:增加实践考察环节,按招聘人数与上岗人数1:2的比例确定实践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对实践考察人选进行为期2周的实践考察,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及实践考察人员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实验员岗位: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数量按1:1的比例,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
管理人员岗位: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数量按1:1的比例,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按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拟录用人选自理。
(六)拟录用人选公示。在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校园网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名单报单位批准后,通知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一)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到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工作,其人事关系纳入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管理。
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聘用人员聘期内不得在职上学进修;聘用在学生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四年内不得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具体以聘用合同书为准。
(二)实践考察期间的待遇
1、入住学生宿舍。
2、单位承担实践考察前的体检费用。
3、考察期间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一份。
4、每天50元补贴,实践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联 系 人: 李向前老师 电话:0316-2184581
学校网址: http://www.hebut.com
邮箱地址: hgdcsxylfzp2014@126.com
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人力资源部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