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香河县教育局第二批次教师招聘公告(2)
3.体检:按总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根据计划聘用人数择优进入体检。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再相同者组织复试。
体检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择优依次递补。
4.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择优依次递补。
5.公示:对拟聘用教师由香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6.聘用:拟聘用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后纳入县财政编制,由教育局安排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为农村学校招聘的教师,定向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四、考试及体检工作时间安排:
8月21日考生持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8月22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笔试考点设在县第一中学,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8月23日上午在县教育局一层大厅公示笔试成绩,下午2:30抽取试讲题目及顺序号;
8月24日上午7:30、下午1:00进行面试,面试考点设在县城内四小,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候讲室;
8月25日在教育局一层大厅公示总成绩;
8月26日上午6:30教育局人事股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务必在一周内将本人毕业生档案及报到证交到教育局人事股。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