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黔南州都匀市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2)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市教育局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试教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期间,由市教育局现场公布截至当天各职位报名累计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市区幼儿园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乡镇幼儿园招聘职位报名人数小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
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市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
六、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教育基础知识》(幼儿教育方向)(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8月20日(工作时间)。
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1日。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试教及总成绩
(一)试教(幼儿教育专业测试)
试教科目名称:《幼儿教育专业测试》。试教总分100分,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试教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进入试教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试教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试教成绩占50%计算;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类别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未位并列的,笔试成绩前列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市或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进入试教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试教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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