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政协办公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应聘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应聘者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由报名邮箱以邮件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8月30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将《报名登记表》重新填报后发送至报名邮箱改报其他岗位;8月30日17:00至3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如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取消该岗位的,经招聘公告原发布网站通知后,应聘者可以填报《报名登记表》至报名邮箱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4年9月1日9:00至17:00。资格审查结果于2014年9月1日 20:00前由报名邮箱以邮件形式通知。
3、缴纳考试费用、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请于2014年9月 1日9:00-3日17:00前往山西省就业服务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81号)1层9号窗口缴纳考试费用并领取准考证。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每人9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9月1日、2日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应聘者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科目为笔试(综合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
1、笔试
(1)时间:2014年9月6日上午;
(2)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测试为本专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4)成绩查询:应聘者可于2014年9月10日10:00后登陆政协山西省委员会网站查询。
资格复审
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12日;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名单确定:根据笔试(综合知识、专业测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合格人数不达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如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按专业测试成绩确定。
复审时,应聘者应提供:
(1)《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所属事业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工作证明原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和部门有权取消该应聘者参加本次应聘的资格。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员中有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如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按专业测试成绩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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