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州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
(二)专业技术岗十二级职员2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9日后出生);
5、取得助理经济师级专业技术资格;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7、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相关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8月29日;工作经验不包含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职位
2014年8月18日起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9月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9月3日(星期三)下午5:00,共3日。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7:00后开始打印准考证。
2、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报名咨询:020-81839540;技术支持:020-83126088。
3、报名审核:采取系统自动审核的方式,由系统根据设定的条件进行判断,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系统自动审核其报名通过。
4、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填写的身份证明、教育情况、工作情况、计生情况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管理岗九级职员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的岗位数。专业技术岗十二级职员岗位笔试若未达开考比例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员进入笔试。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1、笔试
(1)时间:初定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确切时间通过准考证通知考生;
(2)地点:委托第三方提供场地,确切地点通过准考证通知考生;
(3)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自9月19日起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查询;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人选。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2014年9月23日(星期二)、9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审查地点: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六楼603室),咨询电话:020-81839540;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提交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居民户口簿、社保缴费记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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