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遵义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第四纪工委和市人社局的监督下,由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闭卷)、阅卷等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6日(星期六)下午15:00—17:30。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时间:9月13日上午9点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 第四纪工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面试过程实施监督。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不同,各自计入百分制:
一、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二、专业技术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考办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
八、考核(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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