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4)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3、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大学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4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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