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青岛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人员27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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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合同制自聘、特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卫人字[2008]18号)精神,经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2014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272名(详见《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岗位需求表》),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统招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聘人员中,中专学历的考生及笔试类别为综合类专科学历的考生,须具有青岛市市内三区户口,报考其他岗位的户籍不限;
(五)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9日之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非应届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学生、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即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不能报考);
(九)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培训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一)已在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带薪规范化培训期内的人员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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