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总成绩合成
考核成绩总分按100分计,总成绩=技能操作×40%+面试成绩×60%
(四)公布成绩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进行公布。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的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附属医院体检中心集中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由附属医院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