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烟台招聘道路交通协警40名公告(2)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政审程序对其家庭成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拟招聘为道路交通协警的,由派遣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6297927 6921136
本次报名结果及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通知请查询:
烟台交警网:http://www.ytjj.gov.cn
烟台就业网:http://www.ytl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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