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市市直招聘到村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员公告(2)
(七)服务期限和工资待遇
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聘用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的收入按丽水市区上一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社保局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单位:市就业局魏丽芳邹海东
联系电话:0578-2263868
举报受理单位:丽水市纪委(监察局)
举报投诉电话:0578-20986260578-2098610
举报网址:www.lsjw.gov.cn(绿谷廉政网)
附件:2014年丽水市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4日
附件:2014年9月4日
2014年丽水市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序号 (5位):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一 寸 近 照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特长 | ||||||||||||
全日制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毕业时间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户籍或生源所在地 | ||||||||||||||
学习、工作简历 | ||||||||||||||
在岗在编人员所在单位意见 |
年月日 |
|||||||||||||
报名人郑重承诺 |
以上情况及提供的报名材料均属真实,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报考人员(签字):年月日 |
|||||||||||||
就业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年月日 |
|||||||||||||
(2)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并装订:1.报名表;2.身份证;3.户口薄或户籍证明;4.学历学位证书;5.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