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潍坊昌乐事业单位招聘96名公告(2)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研究生岗位和计划聘用7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费70元。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岗位适应能力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单位鉴定等方式进行,侧重于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专业类别确定工作单位,专业类别相同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取工作单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中共昌乐县委组织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6—6221449 中共昌乐县纪委
0536—6712380 中共昌乐县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536—6235279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询网站:
http://www.changle.gov.cn 昌乐县政务公众网
http://rsj.changle.gov.cn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昌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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