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成都青白江区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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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青白江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0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五)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4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军械工作经历的部队复转士官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3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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