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黔南惠水县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四、资格审查、面试及聘用
1、资格审查比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合格者按有关省、州公益性岗位政策和程序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五、相关待遇
1、确定聘用后,签订最长不超过3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签订一次。
2、新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月工资20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管理
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半年累计旷工2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惠水县城市管理局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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