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人员107名(2)
(六)公示、录用
区卫生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试用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力社保局网站、镇海区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办理录用报到手续,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考录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时报到的,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考试录用人员,如未取得相应的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必须在3年内取得,未取得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实行统筹招考、统一分配,由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并公布具体录用单位,如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人员,必须提交书面放弃申请。
三、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区监察局负责监督。
四、本招聘简章由区卫生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人事科0574-86655005;宁波市镇海龙赛医院人事科0574-86299302;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人事科0574-86282726;宁波市镇海区炼化医院人事科0574-86362013;宁波市镇海区疾控中心办公室0574-86272772;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0574-86252142、86291069
举报电话:宁波市镇海区人力社保局0574-86290194,宁波市镇海区监察局12388。
附:1、2014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3、单位工作证明
宁波市镇海 区 卫 生局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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