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88名公告(3)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9月20日9:00-14:00
2.报名办法:9月20日当天在宁波市第十六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摊位现场报名或将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①市李惠利医院人事科邮箱:lhlrsk@126.com;
②市第一医院人事科邮箱:dyyyrsk@126.com;
③市第二医院人事科邮箱:Sy2y@163.com;
④市妇儿医院人事科邮箱:feyyrsk@126.com;
⑤市中医院人事科邮箱:guying0216@163.com;
⑥市康宁医院人事科邮箱:631820158@qq.com;
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工科邮箱:zg@nbcdc.org.cn;
⑧市中心血站邮箱:cfnb12@sina.com;
⑨市微循环与莨菪类药研究所办公室邮箱:981119294@qq.com;
3.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说明理由。
4、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数达不到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此岗位的招聘信息将在丁香园生物医药科技网站发布。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执业医生资格证、职称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47684
宁波市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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