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青岛崂山区中韩街道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7名(2)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工作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考核,主要从事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等有关工作。
(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企业性质用工),只在本街道内使用。
(三)工资待遇:工资由岗位报酬、综合补贴、绩效报酬三部分构成。试用期期间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月工资原则上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崂山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核算(含个人、单位应缴纳的公积金和保险部分)。
六、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迟到不得入场。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信息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将在半岛都市报、崂山电视台、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发布。
5.报名及咨询电话:88829733。
青岛海瑞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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