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中山市公安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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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公安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6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的人员(具体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等。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9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9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9-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综合服务办证厅(即南门);交通线路:兴中体育场站:12、39、42、44、66,地、国税局站:12、24、30、33、38、39、42、66、208。
4、联系电话:23188960,联系人:王警官、潘警官。
5、投诉电话:中山市公安局政治处0760-23188803。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原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7、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随其他报名资料一起上报审核。
8、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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