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万州区事业企业单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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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重庆市万州区人武部《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万府发〔2014〕10号)和重庆市万州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剂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择优安置2013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的通知》(万州编办发〔2014〕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中公开招考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考核加分、择优选岗的方式进行。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已到区安置办报到,2013年冬季退役时已选择改革后新政策安置,符合由区政府安排工作,保障第一次就业条件的“四类人员”,包括:1. 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2.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或士官;3.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或士官;4. 属烈士子女的义务兵或士官。(以下简称选择按改革后新政策安置的“一类人员”)
(二)已到区安置办报到,2013年冬季退役时自愿选择按入伍时有关老政策安置,符合万州区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即: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且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服现役未满12年义务兵及士官,且在部队未领取一次性自主就业金的城镇退役士兵;不含已安置到中央属、市直属单位和企业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二类人员”)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考单位及人数
(一)“一类人员”公开招聘财政拨款(含差额)事业编制单位工勤人员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如下:
主管部门 | 单 位 | 性 质 | 安置人数 |
区市政园林局 | 区环卫处 | 全额 | 1 |
区民政局(老龄办) | 区军休中心 | 全额 | 1 |
区老年活动中心 | 全额 | 1 | |
区城乡建委 | 区城建工程处 | 全额 | 2 |
区林业局 | 区国有龙驹林场 | 差额 | 1 |
区教委 | 桥亭中学 | 全额 | 1 |
弹子镇 | 文化服务中心 | 全额 | 1 |
白土镇 | 农业服务中心 | 全额 | 1 |
溪口乡 | 农业服务中心 | 全额 | 1 |
燕山乡 | 文化服务中心 | 全额 | 1 |
梨树乡 | 农业服务中心 | 全额 | 1 |
区城乡建委 | 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 国有企业 | 4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重庆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3 |
区水利局 | 重庆市万州区开源水务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3 |
万州江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 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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