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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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卫生类岗位40人,综合类岗位30人。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4、一般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2014年10月8日前迁入,不含淄博市驻地高校大学生集体户口)或2014年10月8日前已在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和派遣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2013年毕业和2014年应届毕业)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和其它要求;
已具有淄川区机关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学历认证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见附件1、2)。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9:00—10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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