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雇员公告(2)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普通雇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5.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计划生育调查表可不当场提供,但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雇用手续前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三、适岗能力测评
(一)本次招聘适岗能力测评采取面试的方式,所有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进入面试,面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三)公开关于面试相关情况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四、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依程序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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