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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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含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3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普通雇员公开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选聘岗位条件
选聘岗位除符合上述岗位基本应聘条件和《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的雇员选聘基本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1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9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1302室。
4.咨询电话:28333616。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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