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雇员公告(3)
六、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考雇员要在招聘单位服务至少满2年。在此期间,本人原则上不得离职。
(四)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广东深圳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雇员岗位表.doc
2014广东深圳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雇员报名表.doc
2014广东深圳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雇员计划生育调查表.doc
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