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日照莒县卫生事业单位招专业技术人员44名公告(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进行审查。对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则视为弃权;报考人员报名时其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合,否则不予报名。初审合格后现场办理缴费手续,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报考人员请于 10月16日—17日持个人身份证到县卫生局领取验印后的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同时提供代领委托书、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
四、考试和成绩计算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日上午9:00进行。笔试成绩在县卫生局及其网站张榜公布。
2、面试: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和基层卫生院分别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报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组织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知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县卫生局及其网站张榜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和基层卫生院分别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对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中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在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县卫生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经县人社局、县编办审核批准后,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去向:根据优生优选的原则,聘用人员按照所报单位和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
七、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注: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业资格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或颁证(考试)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本简章由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莒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 县 卫 生 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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