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开放大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三、薪资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方式
应聘者将简历随同其他材料(含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于2014年10月15日前通过纸质及邮件两种形式一并投递。纸质材料恕不退回,不接受来电来访。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顺路288号,上海教育系统网络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收,邮编200433。
电子材料邮件地址: shjywgzx@163.com (请填写附件中“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勿改动格式及排版,连同简历及纸质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
五、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应聘者须符合国家和上海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者,将予以严肃处理。所有应聘者录用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25653925。
附件:
上海开放大学人力资源部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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