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公告(3)
2.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凡考生笔试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与面试、体检等有关的事宜,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上进行公示和发布,届时不再单独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要求。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连续任职年限(精确到月)较高(较长)者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四)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镇(街道)党(工)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统一组织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聘用岗位等。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聘用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考服务电话:49822425
附件:
1.永川区201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永川区201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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