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女子学院事业单位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3、资格复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3)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和国外博士或硕士毕业论文摘要。(4)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交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个人近期1吋彩色免冠照片2张。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山东女子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初级岗位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教师和实验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①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