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吉林东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2)
5.资格考试
学校统一组织资格考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资格考试通过者,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自主考核。
笔试于2014年11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重点考查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于2014年11月29日、3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重点考查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进入用人单位自主考核环节。
6.考核(2014年12月4日-12日)
用人单位自行组建自主考核小组(5人以上)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可以采取实务操作和面试等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每个岗位至多1名建议人选。
7.体检与考察(2014年12月15日-19日)
被推荐人选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在校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无异议者报学校审定。
因体检或考察未通过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将该岗位列入次年招聘计划重新招聘。
8.审议与公示(2014年12月22日-28日)
学校根据用人单位的推荐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东北师范大学门户网站和招聘系统公示7天。
四、聘任及管理
1.学校审议通过的拟聘人员,两年内试行人才派遣制度,人事关系和档案隶属吉林省具备资质的人才派遣公司。人才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工伤和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手续,费用由学校与个人按比例承担。享受校内同类岗位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2.派遣人员的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派遣期满,考核评价为“称职”者,正式办理入校手续,按全民事业编制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随时出具书面评价意见,报学校核准后退回派遣公司,自行择业。
3.学校审议通过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的人员,在办理完相关聘用手续后,学校负责核销受聘人员应试阶段的两次往返旅费(按火车硬卧标准)。
五、纪律与监督
1.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或近亲属有利害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因素,应当回避。
2.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3.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联系方式: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5099167(人事处)
公开招聘投诉电话:85098259(纪委、监察处)
受理时间:8:00-11:30
13:30-17:00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与管理暂行办法
2.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东北师范大学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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