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理工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网(www.sdut.edu.cn)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学校人事处(专用邮箱:rshch@sdut.edu.cn)和相关专业学院提供应聘简历和材料。
报名时间:自报名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等材料。所有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中级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科研水平等方面,考核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试讲、答辩各占50%比例,按百分制汇总平均出最后面试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要求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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