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菏泽成武县招聘公安局事业工作人员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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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成武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武县公安局事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44名。其中公安专业24名,非公安专业20名。详细情况见《成武县2014年招聘公安局事业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公安专业的报考人员应为全日制警察院校或其他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公安专业的报考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0 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6年10 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2014年毕业生年龄不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特警职位A、B单侧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其他职位单侧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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