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所属事业单位枣庄市实验学校招聘教师公告(3)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10月25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科目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语文、数学两科加考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在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按规定程序统一公布,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本人。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人社局监督指导。面试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体育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体育岗位面试说课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由市教育局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
体检原则上在县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枣庄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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