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光山县事业单位招聘105人(3)
四、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1)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一科,满分为100分。
(2)报考管理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光山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西部建设、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在笔试原始成绩基础上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4年10月29日下午17:00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信阳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县或国家从我县统招的光山生源大学生,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列入我县翌年征集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单独公示。
5、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且具免笔试资格的报考者,可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报考同岗位考生笔试最高成绩(含加分因素)计算。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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