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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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制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在区管委会的领导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二、公开招聘的专业、职位及聘用计划
1.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共14名,体育4名、音乐4名、美术4名,信息技术2名。
2.高新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人员3名。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一)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第一学历应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3.年龄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至1984年8月31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96年8月1日至1979年8月31日出生);
4.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现未就业人员;
(二)报考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工作人员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防疫检疫工作。
2.年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至1979年8月31日出生);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4.动物医学专业、动植物检疫(动物方向)2个专业;5.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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