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57名公告(2)
特困家庭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笔试、面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聘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高校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10月19日9: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人才服务中心(九州东路191号人防办三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人员需按《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出具上述材料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还须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出具《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和户籍所在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药理学、生理学、执业医师法、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时事政治和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 1:2;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别结合各类工作实际需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同类专业(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五、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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