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漳州诏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2人)(2)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本次考试报名不进行初审,进入专业面试或体检阶段时,县公务员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专业面试或体检资格。
3、网上缴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后,应通过建设银行于10月25日24:00之前缴交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经漳州市公务员局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招聘人数减少或取消招聘的职位将于笔试前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告。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退还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5、报考者请于笔试前一周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6、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4年版)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名称要求。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 //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 //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三、考试
除诏安县广播电视台职位加考专业面试外,其他职位考试只笔试不面试。考试由诏安县公务员局负责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笔试时间:职位条件中专业设置为医疗卫生专业的,笔试内容医(技、药)专业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助产专业为《护理专业知识》;其他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8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 医疗卫生职位45分以上为合格, 其他职位50分以上为合格。
2、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 [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联[2007]7号执行,大学生村官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组通[2013]86号执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政办〔2013〕87号执行。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
漳州市常住户口或漳州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另加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有关加分证明材料请于2014年11月25前报送诏安县公务员局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二)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由诏安县公务员局会同诏安县广播电视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专业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 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加专业面试一场,以专业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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