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公告(2)
(二)资格审查。
(三)组织面试与考察。
(四)党委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五)履行任职手续。
五、聘任期限与待遇
1、首聘期为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2、聘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上海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应的人才计划支持,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六、应聘时间及联系方式
个人应聘截止时间:从发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邮编:20162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朱洪春、赵雷
电子邮件:zuzhi@sues.edu.cn
联系电话:021-67791253传真:021-67791187
021-6779127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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