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兵团十师北屯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答题要求:考生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公布:自2014年11月24日起,考生可通过登陆北屯在线网站(www.btzx.cn)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十师北屯市人事局统筹安排,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注意事项
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费用40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4年12月2日在规定的地点集中,由十师北屯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十师北屯市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经考察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2014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时间为7天。
(八)录用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对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三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十师北屯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十师北屯市人事局:0906-3371506,371646,18999789600
监督电话:
十师北屯市纪委:0906-3370094
通讯地址:
新疆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
十师北屯市人事局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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