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选聘职员
广东备考交流QQ群:179235718
备考推荐:2014年广东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经龙岗区委组织部核准,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决定选聘1名职员,具体岗位参见《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选聘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选聘对象
2014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职员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附件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本次选聘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如职位要求最高年龄为40周岁,是指报考者的出生日期在1973年9月30日之后,职位要求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0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在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09年9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违反国家计生政策情况的人员;
5、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14年10月20日-10月21日9:00-18: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3、地点:龙岗区龙翔大道区政府大楼1123室。联系人:熊有利,联系电话:0755-28905166。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工作经验证明;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
(一)笔试
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写作,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笔试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网址:www.lg.gov.cn)上公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