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选聘职员(2)
(二)面试
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总成绩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根据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网址:www.lg.gov.cn)上公布。
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网址:www.l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
七、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龙岗区委组织部备案。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选聘职员岗位表
附件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
附件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附件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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