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民族文化交流中心招聘10人公告(2)
报考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5)免冠二寸证件照片1张。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形式,由中心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考生取消资格。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由中心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初步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选由中心领导进行复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复试通过的人员,到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公示: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选在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三)聘用:在公示后,没有不良反映的,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予以聘用。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427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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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
2014年10月13日